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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融是乡村振兴的“重要力量”,而如何让金融高效稳妥地“下乡”,成为了乡村振兴与金融发展共同面对的问题。
1月30日上午,广州市召开高质量发展大会金融分会场会议。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邱亿通在会上指出,今年要做好“不断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质效,强化广州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平台功能,探索选派“金融村官”,建设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站,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稳定的金融支持。”
据广州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静介绍,广州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平台,积极联合各金融机构与涉农镇(街)和村基层组织,培养和输送金融村官、金融顾问、金融助理,推动征信、支付等农村金融基础设施进入镇(街)、村,提高普惠金融服务对镇(街)、村和涉农主体的覆盖面。
“‘金融村官’由镇、村基层组织或金融机构推荐,村民自治组织(村委)任命,金融机构共建,按照《广州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平台“金融村官”工作指引》开展工作,接受广州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平台规范、服务,市地方金融监管局、市农业农村局作管理指导。”陈静表示,通过“金融村官”纽带链接,各镇、村基层组织、金融机构将全面加强合作联系,以金融村官为纽带,强化引导金融资源支持乡村振兴。
据介绍。“金融村官”在以下范围内服务当地乡村振兴,一是开展金融宣传,普及农村金融政策、金融知识和防范金融风险意识;二是在金融机构指导下协助收集、提供金融服务需求线索,协调金融机构为乡村振兴项目提供支持;三是协助金融机构、广州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平台开展信用村评定、整村授信等工作。
“通过‘金融村官’工作机制,将进一步引导金融人才下乡,带动资金、服务、金融产品下沉,为广州乡村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。”陈静说。
采写:南都记者陈卓睿 李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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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9-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