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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,江苏省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(2023年第1期)。
据通告,近期,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203批次,涉及粮食加工品、调味品、糕点、蜂产品、肉制品、酒类、豆制品、方便食品、淀粉及淀粉制品、蔬菜制品、乳制品、罐头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、茶叶及相关制品、水产制品、蛋制品、食用油、油脂及其制品、水果制品、薯类和膨化食品、速冻食品、餐饮食品、食用农产品等食品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,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9批次、不合格样品4批次,情况如下:
一、鼓楼区鲁班张大酒店销售的陈醋海蜇(自制),铝的残留量(以即食海蜇中Al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徐州市检验检测中心。
二、铜山区青池百货超市销售的绿豆芽,4-氯苯氧乙酸钠(以4-氯苯氧乙酸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江苏实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。
三、睢宁县花园农贸市场339胡居象销售的鳊鱼,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江苏实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。
四、新沂家得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带叶沃柑,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江苏实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。
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,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县(市)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,查清产品流向,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,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,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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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9-09